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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人民法院张三营人民法庭入选河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发布时间2023-12-06 09:16 来源: 隆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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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省委政法委发布的《关于“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和“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情况通报》中,隆化县人民法院张三营人民法庭入选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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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人民法院张三营人民法庭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努力打造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辖区内基本形成“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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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以“三个一”工作机制为牵引,积极参与乡村综合治理。张三营人民法庭紧紧围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三个服务职能定位,以一村(社区、学校)一法官“三个一”工作机制为牵引,深入推进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实现了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学校包联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全覆盖,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打通服务群众司法需求最后一公里,以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形成“法官走出法庭、沉入基层、服务到家”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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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坚持以“三农需求”为目标,助力特色产业健康发展。针对辖区以大农业产业为主,畜牧养殖为辅的特点,法庭紧扣乡村产业特色和司法需求实际,改进工作方法,从“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变,从“等案上门”向“主动化解”转变。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网格,与山湾乡共建“和谐十二家”的社会治理模式,加强对山湾乡三个试点村的业务及调解技巧指导,目前村级调解员已基本能熟练使用“冀时调”平台处理当地纠纷。积极服务乡村振兴,依托法官工作站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快速立案、高效审判、强力执行,做到意见反馈畅通、咨询回复及时、释法答疑准确,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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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坚持以“多元解纷”为抓手,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搭建“精细排查‘网格调’、发挥优势‘乡贤调’、整合资源‘乡镇调’、集体会诊‘法庭调’”的联合解纷模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调解在前端。法庭对几个村制定《村规民约》提供法律支撑,每个村95%以上的村民同意后通过,《村规民约》即成为存在心中的规矩,全体村民一致遵循。不断加强辖区法官工作站、包联法官、各村说理委员会、特邀调解员与所在乡镇和公安、司法、城建、土地等部门派出机构的联动,持续推进多主体参与的多元解纷工作,取得万人成诉率、民转刑案件、人民群众诉累“三个减少”的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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