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隆化县委政法委员会进行了提级巡察。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领导班子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利用书记办公会议和机关全体会时机,分析巡察整改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分管工作整改,率先垂范、带头整改,科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二是聚焦问题,细化任务。按照“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原则,紧扣巡察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方案,细化整改成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实行周报告机制,结合每周工作例会,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剖析、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三是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用心化解面上的问题,更着力破解根上的问题,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供了制度机制保证。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健全完善到哪里,形成一批科学、管用、长效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集中整改期间,共修订完善制度8项。
(二)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直面问题差距,动员部署到位。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的《县委政法委问题清单》中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态度鲜明,照单全收,认识深刻,专题进行研究部署,要求机关上下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真正把整改落实转化为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缜密制定方案,整改成效到位。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初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在不断充实完善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最终制订方案。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时限,为持续用力、落实整改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方案制定完善后,先后5次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安排、调度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深入一线听取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有力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5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2个。
(一)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到位,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力度还不够大”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问题。一是修订了《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对学习的形式、目标、举措和奖惩措施进行明确,并要求参会成员撰写学习心得,确保学习成效。2023年至今,已召开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5次,机关干部撰写学习心得18篇。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和关于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班子成员就学习心得进行了交流沟通。三是制发《中共隆化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力打造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切实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并结合平安建设,信访维稳、队伍建设等日常工作,出台了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方案,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十条措施等相关政策。
(2)针对“确定学习内容不严谨”问题。一是认真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央和省市委最新的精神及时纳入学习计划,经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组织学习,2023年至今,已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5次。二是制发《中共隆化县委政法委员会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工作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与人员范围,强化领导班子责任,由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实施,确保主题教育开展到位。三是由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切实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四是压实领导审签责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及材料由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才可组织学习。
(3)针对“理论学习跟进抓落实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召开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安排部署维稳、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二是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三是强化工作跟踪督导指导,向各乡镇下发工作提示函,对近期重点工作予以通报并督促落实。
(4)针对“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能力不强,对信访矛盾隐患研判不足,排查不细致,重点人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出现进京访”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召开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安排部署维稳、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管控。健全完善《中共隆化县委政法委矛盾风险隐患研判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范围内信访矛盾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案事件和重点人员加强研判调度。三是加强宣传。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手册、宣传单、大屏幕公告等多种途径,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四是由县信访联席会议对相关乡镇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5)针对“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领导班子分工未明确意识形态分管领导”问题。一是压实领导责任,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明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书记办公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相关制度长期坚持中。二是明确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教育,同时落实审签制度,机关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工作报告由分管领导进行审签,杜绝雷同问题。
(6)针对“对意识形态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同时,切实组织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5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年终工作总结及班子成员年终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由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审签,确保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档案。明确档案管理人员,随时补充完善相关档案,做到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留有痕迹,确保各项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存档、可检查。
2.关于“履行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使命与推进法治和平安建设要求有差距”问题
(7)针对“监督机制运行不畅,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督科负责人2021年至今被安排驻村帮扶,未按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导致出现‘有部署无落实’现象”问题。一是发挥执法监督联席会议作用,制定《隆化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试行)》,明确机制,切实发挥执法监督工作整体效能。二是向县直政法各单位转发、制发相关文件,指导各单位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好配合工作。三是充实工作力量。通过民主推荐、书记办公会研究等程序,明确执法监督科负责同志,确保此项工作有人管、管得好。四是开展案件评查。组织政法部门对重点案件开展自评自查,并反馈评查结果。五是开展警示教育,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公安机关,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8)针对“综治中心的‘四室一厅一平台’利用率不高,农村技防覆盖率低,部分乡镇视联网和村级视联网通联不畅,网格员对‘9+X’系统运用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强化督导考核力度,提升实战水平。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牵头,组成督导组,将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县乡村三级视联网互联互通工作作为平安建设日常督导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重点乡镇进行专项督导,制发《关于对平安建设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对发现问题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在全县年终考核工作中,从政法委抽调12名专业同志,配备在县考核组中,对25个乡镇“四室一厅一平台”利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考核,用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各乡镇综治中心提升利用率和实战化应用水平。将综治中心、调解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网格管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力量进行整合,成立了县综治中心1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25个,村(居)级综治中心368个,全力打造“1+25+368”的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做到信息一站收集、资源一站整合、人员一站办公、矛盾一站化解,2024年以来,各级平台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73件,化解成功率98.6%,群众满意率100%。二是强化智慧乡村建设,提升智治水平。2023年9月以来,县委政法委持续推动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参与平安智慧乡村建设,通过创新在网用户合作模式,免费为各村重要路口、重要部位、特殊居户安装监控探头,全面提升了农村技防水平。目前已实现安装点位26295个,全县25个乡镇,357个行政村达到技防全覆盖,其中,集中整改期以来,安装监控探头789个。三是强化资源整合优势,提升技防水平。严格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整合县政府政务视联网资源,接入乡镇(街道)25个,行政村357个,社区11个,实现县级和乡镇级视联网全部联通并稳定运行。目前,各行政村和社区终端设备完成安装和调试328套,覆盖率达到89.1%,超出全市村级平均覆盖率59.1个百分点,我县三级视联网覆盖率居全市首位,实现了视联网互联互通。四是强化培训指导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建立网格员素质培训机制制度,把网格员培训和作用发挥纳入平安建设督导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基层党建、生态环保、防火防汛、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专项工作培训,确保了乡村两级网格员都能熟练操作手机APP,提升了网格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隆化县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隆化县网格事物准入制度》(试行)中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按季度对本地网格员培训进行考核考评,从而有效地调动了网格员工作的主动性。2023年9月以来,共组织乡镇网格员培训50次,县网格员培训2次。
(9)针对“乡镇平安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工作督导,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牵头,组成督导组,对平安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制发《关于对平安建设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对发现问题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二是建立档案调阅机制。定期对乡镇平安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档案进行随机抽查调阅,对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3.关于“协调推进政法系统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0)针对“抓政法系统建设用力不足,与《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的‘五个过硬’(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有较大差距”问题。一是召开县政法机关政治部主任工作会议,听取政法各单位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安排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包保县直政法各单位,负责指导和推动县直政法各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列席县直政法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积极推动各单位在年终考核的各项指标上争先进位。三是紧盯关键少数,政法委书记对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压实一把手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扭转落后局面。四是对公安局和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排名倒数问题,由政法委书记对两个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分析问题原因,切实提升部门的工作质效,提升考核排名。
(11)针对“落实总书记关于‘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和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了书记办公会会议,对全县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扎实做好河北省夯实首都“护城河”基层基础实训班报名参训工作,截至目前,经过11期培训,我县乡镇政法书记已做到培训全覆盖。三是组织开办了隆化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邀请纪检干部、法学专家等对县直政法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乡镇政法书记开展了全员轮训,同时,县政法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分别组织开展了轮训工作,切实提高政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4.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2)针对“决策机制不健全,资金使用未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存在不经会议研究使用大额资金现象”问题。一是由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召开书记办公会对“三重一大”决策进行修订完善,明确财务支出范围、要求、程序等相关事项。三是加强单位内审,规定每半年开展一次内审。
(13)针对“2021年书记办公会未研究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没有对政法委机关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实施方案未经会议研究,任务分解不细致,除政法委书记外未明确相关分管领导责任”问题。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书记办公会每半年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机关队伍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二是将队伍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机关每年度工作要点中,专章研究部署,并于当年12月底形成专题报告,呈主要负责同志审阅。三是召开书记办公会议,机关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分工明确,权责一体。
(14)针对“未认真落实2022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要求,教育整顿后警示教育弱化”问题。一是于书记办公会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传达了2023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政法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回头看”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并听取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完善警示教育制度,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出台相关措施,推动县直政法各单位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地开展警示教育,有效增强政法干警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三是加强警示教育运用。召开了隆化县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邀请纪检干部作廉政报告、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警示教育浓厚氛围。
(15)针对“书记办公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存在以口头沟通、机关干部全体会等方式代替书记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题”问题。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明确书记办公会审议事项,切实发挥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集和主持书记办公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定、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机关工作,做好决策。二是严格落实书记办公会的职能,制定《县委政法委会议制度》,对涉及到意识形态、党的建设、政法系统重要工作等重大事项,一律提交书记办公会审议,坚决杜绝口头沟通、以机关干部全体会议代替书记办公会职能的行为。
5.关于“法治环境建设水平不高”问题
(16)针对“督促司法部门抓好法治建设工作的力度不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对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不够,合法性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协调督促司法行政部门扎实开展法治建设,依据《隆化县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共隆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深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加大考核力度,压实责任,形成“全县一盘棋”。二是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观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建立健全学法的长效机制,通过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和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等形式,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和专题培训。三是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建立政法委、司法局、与县政府及其各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四是坚决严格审查工作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查能力建设,定期召开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律师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弥补专业力量不足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共同研判疑难复杂问题。五是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加强督导考核力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听取行政应诉工作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着力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行政应诉工作抓紧抓好。
(17)针对“对司法部门牵头的乡镇执法改革工作督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填报工作。加强乡镇执法改革工作督导力度,严格落实《承德市行政执法案件数据统计办法》,督促乡镇、街道按月报送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确认事项情况。二是强化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督促司法行政部门强化执法能力素质培训工作,邀请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团专家针对25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题培训。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乡镇(街道)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及办理案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面对面指导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程序、文书归档、案卷制作等执法实务。
(18)针对“县委政法委推动解决顽瘴痼疾不到位,司法不规范,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为导向,组织县直政法机关先后出台各类制度机制6项,进一步完善了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二是深入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常态化排查整治”活动,组织政法机关聚焦执法司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完善执法办案行为规范和工作流程,加大“推动顽瘴痼疾不到位,司法不规范,执法不严”等问题解决力度。三是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结果向派驻纪检组通报。
(二)关于“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乏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仍有欠缺”方面
6.关于“‘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上存在”问题
(19)针对“县委政法委抓作风建设缺乏动真碰硬、自剜腐肉的勇气”问题。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夯实思想基础。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纳入机关集体学习材料,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学习,通过深入解读政策内涵,引导干警自觉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卸掉思想包袱。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逐一谈心谈话,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三是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领导班子带头,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他同志的缺点,严肃认真地搞好分析评议和整改,真正帮助同志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20)针对“存在照搬照抄现象”问题。一是由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对上述文件撰稿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召开机关全体会议,组织机关各科室对工作材料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检自查,对出现逻辑性和表述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21)针对“推进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一是依据《关于在全县乡镇村推行“和谐十二家”网格化互助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制发工作提示函,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对各乡镇就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二是印发工作通报,对相关乡镇,进行通报,督促以上乡镇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三是认真梳理平安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举一反三,强力推动,严格落实季度调度工作机制制度,每个季度对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进行提示和通报,平时随机抽查工作完成情况,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有力有效推动平安建设工作。
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22)针对“存在差旅审批管控不严问题”问题。一是责令相关人员依规退还款项,目前,不合规报销的差旅费已经全部收缴国库。二是由分管负责同志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对机关财务制度及差旅报销制度进行了健全完善,实行双审制度,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相关工作。对差旅支出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程序进行报销,坚决杜绝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情形再次发生。
(23)针对“扩大工会会费使用范围”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刘世龙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学习。将《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支持管理实施细则》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议程,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相关规定,提高全体机关干部思想认识,坚决杜绝扩大工会会费使用范围的情形再次出现。
(24)针对“违反《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责》中‘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为职工活动支出’‘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等相关规定”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学习,将《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责》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三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经费、福利费使用制度和标准,依法依规使用,杜绝扩大工会经费、福利费使用范围的情形再次出现。
(25)针对“违反《承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中关于‘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的有关规定”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处分。二是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体会议就公务接待相关事项进行商议,严格执行《隆化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商务)接待实施细则》,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做到公务接待有章可循,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现象发生。三是将公务接待作为单位自查、常规检查、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指导,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6)针对“单位负责人印章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召开书记办公会修订印章管理制度,健全公章使用审批机制,明确印章管理责任人,规范印章管理。三是实行领导手签制度,公务接待一律由主管领导在招待费审批单上签字审批。
8.关于“整治群众关心关注痛点难点问题还不够彻底”问题
(27)针对“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组织推进不够有力,线索排查和问题隐患整治工作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扫黑办组织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严格落实行业整治月报告制度,各行业领域牵头单位每月向县扫黑办专题汇报本领域整治进展情况。二是开展专项督导。由县扫黑办牵头,对各乡镇(街道),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四大行业进行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单位,做到立行立改。
(28)针对“对‘三书一函’落实情况缺乏督促检查”问题。一是规范“三书一函”制发整改。向各乡镇、单位转发相关文件,明确“三书一函”的制发、受理反馈、验收评估和管理机制。二是进行档案调阅。先后对2021年以来公、检、法、纪委制发的“三书一函”档案进行调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单位,做到了立行立改。三是进行实地督导。由县扫黑办牵头,对重点行业部门“三书一函”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确保“三书一函”真正整改落实。
9.关于“防范廉政风险缺乏有效手段”问题
(29)针对“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细致”问题。一是组织再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机关人事、资金、重大事项等风险岗位进行明确。二是层层压实廉政责任,明确政法委党风廉政风险责任人为各分管领导,风险管理人为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抓准,紧盯“关键少数”,组织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压紧压实“一岗双责”。
(30)针对“专项资金没能做到专款专用”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处分。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情况,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定期开展单位财务内审。每半年对机关财务情况由单位内审机构进行审查。
(31)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已付人民周刊费用,与相关单位沟通,取得发票。三是召开书记办公会议,组织修订财务制度,明确财经制度执行规范,做到核销有依据,资金使用有凭证。确保核销时资料完整,审核严格,依法依规对原始凭证进行核销,杜绝无凭证核销情况的再次发生。四是加强审查。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由单位内审机构定期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32)针对“财务记账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相关当事人对合同金额和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核实。二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规范财务记账标准,建立健全支出审核制度,层层把关,严格财务核销程序核销范围,确保每笔账务的相关凭证金额一致,对实际支付与合同不一致的情形应附有相关情况说明并经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核销入账。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仍有薄弱环节”方面
10.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33)针对“2020年至2022年,未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的监督和检查,明确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纳入政法委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学述法述廉报告中。
(34)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部署贯彻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并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健全完善了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部署,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文件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相关措施。
(35)针对“按照县大督查《重点工作大督查方面自查自纠问题上报的通知》,参加自查自纠的15人均未查摆报告问题、对县纪委印发的《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班子成员未传阅学习、2022年上半年与下半年报告工作情况雷同”问题。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完善机关办公室公文流转、阅办等制度,规范公文承办相关事项。二是结合“学思想、转作风、见行动”主题大讨论活动和第二次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机关全面自查自纠,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梳理总结工作,查摆问题5条并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将2022年9月18日县纪委印发的《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呈班子成员传阅学习,并要求班子成员对照文件,撰写心得体会。四是由分管领导对2022年工作报告撰稿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6)针对“政法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了《关于严格落实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同时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和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完善年度县委政法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并逐一明确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定期提醒、推动落实。三是明确书记办公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工作,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听取各位副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37)针对“廉政教育形式单一,警示教育没有做到经常化。针对近三年政法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缺乏深入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全县政法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对近三年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二是浓厚廉政教育氛围。采取上党课、专题报告、观看影视录像、知识竞赛、外出参观等多种形式,认真搞好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经常性党风教育,营造浓厚廉政氛围。
(38)针对“整改不认真、不彻底”问题。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事项,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组织对巡察整改档案进行自查。于9月下旬对2021年县委巡察整改档案组织了一次回头看,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完善议事制度,严格执民主议事相关规定,明确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全面记录。
11.关于“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39)针对“发现问题能力不强”问题。再次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了解掌握政法委重点工作,增加监督频次力度,完善重点监督工作清单,有针对性开展监督工作。采取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会商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督。
(40)针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仍有差距”问题。针对重点岗位,聚焦关键少数,全面系统开展谈心谈话,形成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通过谈话及时分析谈判驻在部门反腐败形势,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出整改建议。
(41)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根据县编办《关于县纪委监委向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通知》(隆机编字〔2019〕25号)文件精神,向隆化县纪委组织部申请,通过选调或招录的方式配齐人员,充实力量。
(42)针对“与驻在部门缺乏沟通协调,开展工作缺乏主动性,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对被监督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了解不充分”问题。通过听取汇报、谈心谈话、列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了与驻县部门的联系,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监督工作定期梳理,形成重点监督工作清单,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做细做实派驻监督工作。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43)针对“存在人员混岗、空岗现象”问题。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免去相关人员的职务。二是按照组织部下发的《隆化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隆组字〔2017〕96号)文件要求,制定《中共隆化县委政法委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对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明确了各科室负责同志,确定机关岗位职责。
(44)针对“干部队伍整体年龄偏大,年轻干部占比低”问题。一是根据编制情况向县人社局提交用人申请,通过考试招录方式引入年轻干部,充实新鲜血液,切实优化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二是加强干部培养。根据年轻干部个人特点,组织制定差异化培养计划,指定专门帮带人,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做到思想上帮、工作中带、业务上教、作风上传,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1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
(45)针对“隆化县委政法委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党建责任制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狠抓机关党组织建设,做好机关支部班子配备,根据人事变动,对支部书记予以调整,召开党员大会增补支部委员2名,同时明确支部委员专职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二是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管党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终工作总结,专章进行论述。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三是科学组织党员活动。紧扣政法工作,通过活动载体的专项设计,调动党员参与的主动性,促进党建与机关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截至目前,组织党员志愿活动2次。
(46)针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刻,揭短亮丑的辣味不足”问题。一是深入开展相互批评。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和党性原则,摒弃“老好人”思想,动真碰硬,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向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提出批评意见建议,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二是切实自我批评。明确要求自我批评必须坚持理性原则,在进行自我批评时,必须客观、准确、深入地剖析自己的问题,不可以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47)针对“谈心谈话不充分、不严肃,总体质量不高”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在集体学习会议上由机关支部书记领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二是发挥领导带头作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对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深入谈话。三是严格规范程序。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谈心谈话记录纳入工作材料审核范围,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重新谈话,绝不迁就。
(48)针对“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支部党员大会职权不清晰”问题。一是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支部党员大会职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保证会议质量。二是明确机关党支部书记是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报告。三是切实做好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明确由专职支部委员对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全流程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定期对党支部手册进行调阅,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
(49)针对“党小组会议随意性强”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明确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二是创新开展党员教育,通过主题党日、一线宣讲、知识竞赛、学习强国APP线上学习等形式,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及时填补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的空白。将“政治生日”与支部生活相结合,以支部为单位每月为在同一月入党的党员过一次“政治生日”,其他党员一并参加,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谈心谈话、提意见建议等活动,实现“几名党员过生日,全体党员受教育”。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及相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以整改成效促进政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用力不断推进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认真对照台账、对照问题清单,逐事逐项再对照检查一次,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深挖根源,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务必按要求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常抓不懈,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整改。以此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解决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以点带面,把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整改促进步,以整改促创新,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长效,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形象。
(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整改成果转化。制定和完善务实、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强县、美丽隆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062884;电子邮箱:lhzfw7062884@163.com.
(联系人:刘世龙、中共隆化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电话:15632440666
联系人:荣 兵、中共隆化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科员 电话:17803316152)
中共隆化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